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性30岁(含)以下:1000米跑≤4′25″,4×10米往返跑标准≤13″1,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2)男性31岁(含)以上:1000米跑≤4′35″,4×10米往返跑标准≤13″4,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2.体能测试时间:体能测试时间2026年3月8日9:30至11:30。
3.体能测试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第三中学。
4.成绩确认公告:体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确认签字,当场公布并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2026年3月8日14:30至16:30。
2.笔试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第三中学。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笔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时事政治、《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评分结束后,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1.面试名单确定:笔试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通过体能测试和笔试的考生少于64人,则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4.面试成绩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七)综合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一经作出,无特殊情况不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收取原件。
3.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者不合格等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十)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考生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晋宁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昆明市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晋宁区融媒体中心、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待遇保障
(一)待遇
薪资待遇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勤务辅警按有关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试用期按正常薪资的80%发放。
(二)其他福利
1.购买意外伤害险;
2.配发辅警工作服装;
3.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
4.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6.提供食堂就餐,在边远地区派出所工作的,可免费提供住宿。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杨警官13888559758
监督咨询电话:0871--67802949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