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语四六级!这些事项要注意!
- 2026-09-18 17:44:14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考点考生:
202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于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现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CET4:6月13日(周六)
09:00—11:20
CET6:6月13日(周六)
15:00—17:25
(二)考试地点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崇学堂、敏学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准考证及报考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一)准考证
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笔试准考证打印。特别提醒:请核实下载打印的是本次考试准考证,切勿打印往年准考证。
开放时间:2026年6月6日—2026年6月12日
网址:https://cet-bm.neea.edu.cn/
(二)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由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
请各位考生检查自己的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已过期或者丢失又无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请提前到中山火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临时身份证件。
临时身份证件办理方法如下:
1.开发区户籍考生
请考生本人亲自到中山火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当天可出证。
2. 非开发区户籍考生办理须知
须考生本人前往中山火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人工窗口:预计3-5个工作日出证,建议考生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人口窗口催促审核,可加快出证进度。自助机:非工作时间可办理,预计3-5个工作日出证。(注:湖南、江西、新疆户籍的考生不适用自助机办理,请走人工窗口)
中山市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办公地址、时间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60-23185616、0760-88281100。
须携带下述两证,缺一不可!学生证、校园卡等均不可作为考试有效身份证件。
1.纸质准考证
2.实体有效身份证件
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入场时间:
英语四级为上午08:20开始验证入场;上午09:00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英语六级为下午14:30开始验证入场;下午15:00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考生须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请在入场处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考生人数较多,为避免拥挤,请大家提早到达考点,有序进场。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考生要等监考人员把试题、答题卡等收齐并清点完毕,允许离场后才能离开考场。考生不准携带考卷、答题卡离开考场,不得损坏考卷、答题卡。
考生须自行携带以下考试用品入场: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擦、四六级听力专用耳机等。如有饮水需要,可携带无色透明的水杯或水瓶(无商标等文字信息)。
严禁携带任何学习资料(如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等)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智能穿戴设备(如智能手环、智能手表、智能指环、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一经发现,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考前请检查四六级听力专用机的收音质量和电池电量状况,以免影响本人听力考试。考试当日,8:40-8:55和14:40-14:55为电台试音时间,频率为调频86.6Mhz,考生可在此期间调试好耳机的频率和音量,为收听考场指令及听力考试做好准备。考试正式开始后,非听力考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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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0-88291193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报考时使用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CET4:上午8:45,CET6:下午14:45)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CET4:上午9:00,CET6:下午15:00)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生须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对、安全检查,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并按考点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安检、签到及拒绝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情节严重的将按违规处理。
(二)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HB-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智能穿戴设备以及学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试场所。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按准考证上的位置入座,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
(四)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在规定时间打开试卷、作答和停止作答,否则按违规处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五)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1)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确认无误后完成以下两点要求;(2)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3)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1)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题卡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2)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3)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得撕毁试题册。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3)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5)CET相关规定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八)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离开考场。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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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八)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九)未使用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十)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十一)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十二)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十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十四)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十五)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十六)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十七)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十八)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十九)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二十)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二十一)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二十二)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二十三)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十四)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二十五)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二十六)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二十七)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二十八)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十九)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十)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十一)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三十二)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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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2026年6月9日
编辑:钟嘉妍
责编:雷志成、徐恒涛
总编:樊向前
来源:教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