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5日9:00起。
✦考前妥善保管好个人证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卡通(或学生证)三证参加考试(至少两个为原件),考务办公室不予开具相关证明材料,证件不齐全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
身份证丢失:由辅导员开具证明,各二级学院加盖公章方可参加考试。
学生证丢失:联系辅导员进行补办。
✦考生入场只准携带外语学习接收机、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禁止携带其它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手机、手表(电子/机械)、耳麦、电子手环等物品带入考场,一律按作弊论处。
✦考场均采用手机屏蔽设备、无线耳机探测仪、对讲信号探测仪及信号安检设备与移动无线侦测设备等措施,防范打击考生利用高科技通讯工具,进行作弊的行为。
✦考生进入考场时,配合监考人员查验身份信息,采取措施自觉避免头发、衣物等遮挡耳朵,非听力考试期间一律不得佩戴耳机,监考教师有权采取措施予以规范。
✦考试实行“多卷多题”,考生务必将试题册封底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在试题册封底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未粘贴条形码按“缺考”处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要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更不能相信通过网络等其它方式获得的答案。任何考试作弊行为,都将被教育部开通的四六级考试诚信平台,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予解除,供后续考试、考研、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采用,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学生今后考研及就业。考生需认真对待考试,珍惜考试机会。
✦对于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利用无线接收机、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参与有组织作弊的考生,将予以开除学籍处理。
✦对于教育部下发我校特殊答案的考生,都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条款规定,直接认定其作弊行为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等监考老师清点完卷子后,方可离开考场,对于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