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仅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和听力设备参加考试,其他物品,包括空白纸张、手机、智能手表、处于关闭状态的智能眼镜和蓝牙耳机等电子设备,均不得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区的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并与其他物品一同集中存放于考场外;考试期间,若在考场内发现此类设备,将被视为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自备2B铅笔及黑色签字笔等考试所需文具。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擅自互相借用考试文具。
3. 凡本次考试无故缺考的考生,将取消其下次报考资格。若考生确因故无法参加考试,务必于6月12日17:00前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提交缺考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在最近两批次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且已受到处理的考生,将被取消一年报考资格。
5. 考试结束铃声响起,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发出离场指令后,方可有序离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带离考场,违者将一律按违规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