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服从街道统一管理与工作安排;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综合协调、自主学习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意识;
5.恪守机关工作纪律,具备较强执行力、抗压能力,能够常态化完成日常综合事务,自觉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6.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基础公文写作、材料整理、信息录入能力;
7.具有机关、街道、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调查终结;
2.存在行政拘留、吸毒等治安处罚记录;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开除、辞退;
4.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本人及直系亲属参与非法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相关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