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须知
1.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报考时使用身份证件及学校规定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上午8:45,下午2:45)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并按考点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迟到15分钟以上的,即上午9:00、下午3:00以后不得入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按准考证上的位置入座,否则按违规处理。
3.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在规定时间打开试卷、作答和停止作答,否则按违规处理。
4.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1)请检查试题册、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2)请在试题册和答题卡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答题卡对应准考证号和试卷代号(a卷或者b卷)的信息点涂黑。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答题卡未填涂试卷代号a、b卷信息;(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3)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4)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中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
6.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离开考场。
7.准考证号是成绩查询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